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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项目的注意事项 [重要]

日期:2004-12-29 点击数:

关于申报项目的注意事项 [重要]


各位教师: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基地项目、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都已经开始,请各位教师登录社科处主页参阅有关内容并提前做好准备。针对以前申报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希望各位教师在此次以及今后的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工作中,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提前申报时间。因为涉及到申报材料的整理,并且申报材料要经社科处审核后再取回到院里复印、盖章,工作量较大,而社科处规定的最后期限是所有材料最终汇总后并送达社科处的时间。所以,希望各位教师予以配合,在社科处通知的最后期限的至少2天前将申报材料申报到院科研秘书处。在社科处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将材料申报上来的,一律不予补报。
  2、认真阅读申报书的有关要求,尤其要注意前后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问题。
  3、申报时要携带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以便存档。


           东北亚研究院
           2004-12-29


(院办公室 2004年12月29日 1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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