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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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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9-01-08 点击数:

 

校人字〔20194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和《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270号)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在站且未确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各中层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师资预留博士后(含已签订师资预留协议的“博新计划”博士后)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讲师)》(附件1),其他类别博士后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助理研究员)》(附件2)。申报人向中层单位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将考核意见填写在《审批表》“流动站所在单位意见”栏中。

(三)各中层单位汇总申报信息,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各中层单位须于2019118日前将纸介《审批表》一式2份及纸介《汇总表》一式1份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stdoc@jlu.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请申报博士后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要求填写《审批表》。

2.经中层单位审核无异议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将对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

联 系 人:李雪涛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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