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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3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资助项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3-08-14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3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资助项目的通知 [重要]


各位教师:

  根据《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战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始申报“2003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资助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科研队伍成长,有利于精品战略实施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
  3.申请者须政治立场坚定,学风正派,具有组织队伍开展重大问题攻关的能力。
  二、项目评审办法
  1.采取校外专家通讯评审与召开专家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2.对每项申报课题在校外至少聘请5位同行著名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3.根据校外专家通讯评审意见,组织校内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立项课题。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是在我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2.正在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1项者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申请者对于申报课题须有充分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
  5.基础研究项目期限不得超过3年,应用研究项目期限不得超过2年。
  6.为支付校外专家通讯评审费,每个申报课题收取申报费200元。
  7.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从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计算机录入相关内容,A4纸打印和复印。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预审,坚持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项目申报者所填写的基本情况、论证内容等严格把关,并认真签署本单位意见。
  3.申请评审书一式七份、申请书软盘、《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及申报评审费,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
  受理项目申报时间从8月20日起至8月29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教师于8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彦军

(院办公室 2003年08月14日 12: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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