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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日期:2005-09-19 点击数:
关于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现将2005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9月27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地点在前卫北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9月28日在前卫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
  3、9月30日在前卫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


注:1、年度内超3万者不在公费医疗中报销。
  2、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只限一次有效)、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开药的复写处方及所花费用的清单(住院患者),离、退休职工需带离、退休证。


  特此通知,望周知。

                前卫校区医院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5年09月19日 1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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