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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研究院2004年博士复试工作细则

日期:2004-04-20 点击数:
东北亚研究院2004年博士复试工作细则 



  2004年我院博士生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不做另行规定。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复试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二、按招生专业组成导师和院、所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参加的复试小组(至少三人以上),对符合标准的考生进行等额或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等。复试采取口试或口笔兼试,由各所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酌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
  四、复试时间:4月22日—4月30日。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拟录取的考生,按人填报《吉林大学200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填写好复试合格考生名单,5月8日报研招办。
  五、跨学科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凡以同等学历报考或本专业导师间以及相近专业间调剂录取的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
  其他各项将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落实。



(东北亚研究院 2004年04月20日 1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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